7年来,破产法庭的“破”与“立”
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出台与完善,有效填补了法律适用空白,打通了破产审判的堵点难点,既为全国24家破产法庭及各地法院提供了统一明确的裁判依据,也让企业挽救、低效产能出清、个人债务清理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3月23日,湖南省第一家破产法庭——长沙破产法庭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
自4月1日起,长沙破产法庭集中管辖以下案件:长沙市辖区内区、县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长沙市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这是全国法院系统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批准在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设立6家破产法庭,全国破产法庭将达到24家,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增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从0到24我国破产法庭的建设历程,正是破产审判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生动体现。从首批试点破产法庭设立,到如今24家法庭实现全域布局,每一步都彰显着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的坚定决心
2016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动下,我国开始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机构,打破了以往破产案件由普通民事法庭兼审的模式,正式拉开破产审判专业化发展序幕
7年前的2019年1月14日,我国第一家破产专门审判机构深圳破产法庭揭牌,这标志着破产审判迈入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发展新阶段,也为后续各地破产法庭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作为全国首个专门破产审判机构,深圳破产法庭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破产审判机制
紧随其后,北京破产法庭、上海破产法庭相继成立,结合区域经济特点,这两家破产法庭分别聚焦市场化破产机制完善、长三角债务风险化解与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丰富了破产审判专业化实践。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主体退出与困境挽救的司法需求持续增长,各地对专门破产审判机构的呼声日益强烈
最高人民法院逐步扩大破产法庭布局,先后批准在广州、天津、重庆、杭州、温州、厦门等城市设立破产法庭。其中,温州破产法庭作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破产法庭,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破产审判,推动破产审判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破解了基层破产审判专业力量不足的难题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优化布局,新批准在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设立6家破产法庭,填补了中西部地区专门破产审判机构的空白
通过“出清+挽救”双向发力作为市场经济的“清道夫”与“救治者”,破产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在优化资源配置、化解债务风险、挽救困境企业、稳定就业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司法支撑。其功能集中体现在企业破产处置和个人债务清理两大领域,既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也为诚信个人提供重生机会
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官于淼看来,好的营商环境,不仅要让企业“进得来”,更得让它们在遇到困难时能有尊严地“退得出”。“我们的工作,就是在这‘一进一出’间,借助‘挽救与出清’的力量,帮企业甩掉包袱,让经济肌体更健康。”于淼说
在企业破产处置方面,破产法庭坚持“出清+挽救”双向发力,既推动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也助力有价值的困境企业涅槃重生。2022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通过分步推进、协同重整、多方联动,为大型民营企业化解债务风险探索出有效路径
法院对这家涉足文旅地产、化工新材料等多领域的民营企业集团实施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集中管辖核心子公司重整案件,高效推进重整计划执行,有效保全企业核心资产与偿债资源,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成为大型民营企业整体化险的典型范例。在个人债务清理方面,破产法庭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启人生提供制度保障
2023年6月,深圳破产法庭办结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依法免除债务人梁文锦未清偿债务,帮助其实现经济“重生”,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关键一步
据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
通过破产程序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定就业岗位超12万个,充分展现了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民生就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动态完善破产相关司法解释全国破产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并取得显著成效,离不开持续完善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支撑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盯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以高质量制度供给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持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